德网讯 因贪图蝇头小利,方某、顾某、张某等三人居然制作假通行证,企图逃避几十元的过境费。日前,三人因涉嫌诈骗行为,被送进了看守所。
3月20日下午,一辆车牌为浙EA14XX的中型普通货车行驶至104国道三桥收费站时,收费员小李发现车上贴着的“2007年度德清县车辆通行缴费凭证”有些可疑。经过仔细查看发现,车主的那张车辆通行缴费凭证为假证。证实情况后,小李向车辆通行征费管理所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即向武康派出所治安中队报案。不久后,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将涉嫌使用假证诈骗的车主带到了派出所。
通过审讯,方某交代了自己伙同顾某、张某制造假车辆通行缴费凭证的事实。原来,车主方某是靠车辆营运拉货为生,为逃避德清境内收费站费用,偶尔会向朋友姚某借用车辆通行缴费凭证。后来,贪婪的方某为了彻底逃避过境费,动起歪脑筋,干脆想制作假证。他的这个想法很快得到了同做营运生意的顾某和张某的认同。于是,他们很快找到了姚某,拿着他的车辆通行证在一家照相馆进行了翻拍,随后按照原件大小和模样进行了“精心制作”。看到可以以假乱真的假证,方某等三人高兴不已,一口气做上了15份。拿到假证的三人,除了自己使用外,还将多余的证件分给了其他朋友。
利用假通行证逃避过境费的案件在我县尚属首例,该如何对案件定性?经过办案民警两个多月仔细而周密的调查取证,最终认定,方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分别被判处治安拘留和罚款等处罚,其余涉嫌使用假证的人员也均受到了相应处罚。
收费公路是我国公路发展的有力补充,在满足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对公路交通的巨大需求的同时,也承担了政府资金投入上的压力,有利于加快经济和交通发展。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过境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逃费行为不仅扰乱了公路的正常秩序,而且还损害了国家利益。为此,县车辆通行征费管理所提醒:请广大车主自觉按章缴费,切勿贪图蝇头小利而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