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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的电动四轮车真能上路吗?
www.dqnews.com.cn 2016-10-20 德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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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8时20分许,舞阳街。一辆白色的电动四轮代步车夹在车流中,与记者乘坐的车辆并排行驶,按照当时仪表盘显示的时速,电动四轮车已经超过了时速30公里;偶尔变道还会忘记打转向灯。仔细一看,这是一辆没有车牌号的四轮电动车,驾驶者是一名中年男子,车厢尾部贴有“新能源”标志。

  近年来,外形酷似汽车的四轮电动车逐渐风靡,这些车冠以“老年代步车”、“观光车”、“四轮电动小轿车”、“低速电动汽车”等名称,价格便宜、操作方便,遮风挡雨用来代步,深受市民的青睐。这样的电动四轮车真的能合法上路吗?驾驶者是否需要驾驶证件呢?遇到了交通事故,又该如何处理?

  车祸现场看安全隐患

  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绝大多数四轮电动车不符合国家规定,上不到牌,不能上路行驶,且车辆性能无保障,抗风险能力差,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驾驶人本人带来了严重隐患,其危害公共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近日,在舞阳街和中兴路交叉口的斑马线上就发生了一起两轮电瓶车与四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赶到后发现,两轮电瓶车车主痛苦地倒在地上,而肇事者胡先生的反应不仅让现场执法人员捏了把汗。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车牌只是一串编号,并非正规车管所正式核发车牌。而对于交通信号灯识别、路标识别及车辆变道、转向等行车注意事项,胡先生都是凭以前骑二轮电瓶车时的经验在操作。

  保险措施“不规范”

  在交警的询问中,胡先生唯一能出示的车辆相关信息登记,就是车厢里找出来的一张保险单,这是在提车时,由车行提供的。纸上写着某保险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单,但保单上写着“仅限富阳地区使用”。

  胡先生表示,自己是雷甸人,在雷甸一家电动车行购买了该车辆。交了38800元现金,车行就将车辆和保险单统统交给了胡先生,并告诉其有了保险就可以安全开车上路行驶了。

  更让人意外的是,当胡先生依据保险单上的信息与保险公司联系时发现,这保单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电话中,保险公司人员表示,胡先生提供的保单号少了一个数,前面是一个B,1个0,0640,而该公司正规保单号并没有B开头。所以车辆无论发生车损事故还是伤人事故,胡先生都无法凭借着一纸保单进行理赔。

  事故现场,胡先生最终因涉嫌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被警方依法处罚。面对处罚,胡先生神情有些懵。

  消费误导害人不浅

  昨日上午,交警大队武康中队民警在英溪南路附近再次查获了无证无牌驾驶四轮电动车的李先生。据执勤交警表示,如今,在武康街头频频出现一些四轮电动汽车,交警在查获车辆时发现,车主本人根本就不具有驾驶资格,且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又对四轮电动车知之甚少,很容易被误导消费。

  “有证、有牌是驾车上路的基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武康中队指导员张潇表示,并非所有的四轮电动车都不可以上路,只要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就可以办理上牌入户,就可以正常上路行驶。而将车辆开上马路,也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它是属于机动车范畴,要驾驶证。第二,要上正规的牌照,如果是不上牌的,没有驾驶证的,那么它的行驶范围只能是封闭区域、观光区和封闭道路之内。

  经现场勘察,民警告诉李先生,其驾驶的四轮电动车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因此无法上牌、上保险,也不能上路行驶,安全保障更无从说起,一旦查获,交警部门必将严厉处置。据了解,目前被查获的四轮电动车,警方首先对其进行送检鉴定,如果车辆鉴定显示是机动车,警方将按照机动车处理,无牌处罚是两百块、扣十二分,没有驾驶证的车主将罚款一千元。

作者: | 记者 俞晓勤 通讯员 何剑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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