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刊发了《远看像汽车近看电动车》的报道后,引起读者的广泛热议。有读者认为,四轮电动车除了价格便宜、操作方便,能遮风挡雨用来代步,也是低碳出行的一种好选择,理应成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方向。但如何使四轮电动车合法上路,成为了许多读者心中最大疑问。
“并非所有电动车都不能上路。”记者从县交警大队得知,整治并非针对所有四轮电动车,对于有驾驶证并为车辆合法上牌的车主,与普通车辆一样,可正常上路行驶。
据了解,通常C1的驾驶证可以驾驶车辆范围是轿车、SUV、MPV、面包车、小货车。四轮电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与小汽车并齐。所以车主也需持C1驾驶证才可驾驶车辆。
“对于有证,那是为了安全,大家基本上都能理解;对于有牌,许多购车者就存在着很大的误区。”县交警大队武康中队指导员张潇说,警方开展整治以来,查获车辆涉及了五花八门各类车牌,但细细分辨,合法上牌的车辆寥寥无几。
“这辆车的车牌,许多老司机都没发现问题所在。”指着院子里一辆吉利四轮电动车,张潇介绍道,眼前这个白底黑字的车牌无论是从字体,还是字母和数字的排列看上去都挺正规的。而给父亲购买这辆电动车的男子也是一名具有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经查实,该车辆有正规的保险,但经交警辨别,该车牌并不是合法车牌。
指着车牌中央一个保险标志,张潇说道,仔细看,标志下面写着一行“中国太平已参保”的小字,而这个挂在车头车尾的牌子,只是保险公司发给厂家的一个保险凭证,实际上与普通车辆车窗上所贴的保险凭证具有一样的作用,且只能作为保险凭证使用。
此时,又一辆被警方及时查处的四轮电动车被推至武康中队大院。而这辆车的车牌是“金马观光车”以及一串数字。张潇表示,这个牌子仅作为车辆出厂时的一个标志,且观光车只有在景区和封闭区域内能驾驶,在城区公共道路上是不允许行驶的。
还有一类车牌是“电D+数字”的车牌,乍一眼,与我们日常浙A、浙B开头的车牌十分相似。但据交警队员表示,这类牌照也仅是生产厂家与销售方作为一个销售代码,并非当地车管所审核后发放,所以仅挂这类牌照,也是不能正常上路行驶的。
那么如何才能为四轮电动车合法上牌呢?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四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一定要由车管所发出的蓝底白字,与小型汽车牌照一模一样的车牌,这样车辆才能上路行驶。
而上牌前,车主也要了解清楚,购买车辆是否符合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这是确保车辆符合正规厂商生产、技术达标的标准,只有在目录表中的车辆才能在车管所顺利上牌。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确定车辆符合工信部上牌类别,再进行购买,避免因商家误导或沟通问题造成车辆买回家却上不了路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