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种植大户购买定点供应商的有机肥,能拿每吨150元的财政补贴。这是我县为加快商品有机肥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出的优惠举措。
省下达我县省补助商品有机肥共3000吨,经政府采购招投标,已确定浙江德清东鑫复混肥科技有限公司和德清地升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商品有机肥定点供应商,重点支持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区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在水稻、蔬菜瓜果、果树、茶叶等农作物上推广使用有机肥,不得用于水产养殖。
负责推广工作的县农业局农作站蔡炳祥、李建国告诉记者,商品有机肥供应价格500元/吨,根据商品有机肥的实际使用量给予150元/吨的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用肥单位,均可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并提供定点供应商出具的2016年1月至12月的供应发票或送货单。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底前,申报者对申报真实性负全责。镇(街道办)审核后,对补贴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由镇(街道办)上报县农业局。经县农业局审核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财政局并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目前,还有大约1500吨的额度待大户们使用。
记者了解到,有些大户们还没有了解到这项优惠。莫干山东沈红茶业有限公司的茶叶基地一直使用有机肥,但不是商品有机肥,而是动物粪肥。负责人姚伟金说,他不知道还有使用商品有机肥的补助政策,不然肯定会购买商品,种植类大户和企业来说有补助肯定是好事。李建国告诉记者,其实有机肥有政策补助,并不是从今年开始的。有所区别的是,2014年的补助对象要求是施用商品有机肥面积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且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化主体。今年的补助对象不再要求面积50亩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