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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创新发展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 德清车联网产业迈入法治化轨道
时间: 2026-06-09 来源: 作者: 记者 沈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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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德清街头,细心的人们会发现,路口的路杆上多了许多“耳朵”——那是部署的路侧智能化通信单元,正在与路上行驶的智能网联车辆实时“对话”。如今,“聪明车”与“智慧路”同行的场景已经在这座县城真实上演,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感受到智能网联出行带来的便利。

  2026年4月23日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州市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创新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6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聚焦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培育与创新应用的专项立法,标志着湖州在推动车联网产业法治化发展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德清在车联网领域的探索起步早、步子实。2019年,我县获批成为浙江省唯一的省级自动驾驶与智慧出行示范区;2023年,我县成为全国首个以县域为主体创建的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2024年,浙政办印发2024年“1号文件”,支持我县车联网先导区先行先试。目前,全县已构建起“虚拟仿真+封闭场地+开放道路”的一站式测试服务体系,开放测试道路总里程达949.3公里,完成智能化改造道路双向626公里。

  产业快车加速驶入快车道,制度建设能否跟上,成为企业最为关切的问题。

  “车联网技术迭代快、业态不断推陈出新,企业在测试验证、示范运营等环节经常面临‘不敢用、不敢试’的困惑,归根到底还是缺少明确的法律保障。”莫干山高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从立法层面明确了产业发展方向、创新应用规则、安全管理要求和政府服务保障职责,为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也为德清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注入了持久的动力。

  《条例》的诞生,背后凝聚着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和各方智慧的碰撞。

  该《条例》立法工作自2024年启动以来,湖州市、德清县两级高效联动,组建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为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和专业性,聘请了西南政法大学担任法律支持单位。“智能网联车辆产业的繁荣发展,不仅依赖技术创新,制度保障的同步完善至关重要。本次立法的核心目标,正是为产业的大胆探索与实践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郑志峰说。

  在起草过程中,立法团队注重学习借鉴武汉、上海、重庆等先行地区的宝贵经验,并通过多次企业家座谈会、专家研讨会及实地走访企业,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建议。

  《条例》共分六章,涵盖总则、产业发展、创新应用、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及附则,适用于湖州市行政区域内智能网联车辆的产业发展以及创新应用、安全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活动。《条例》所称智能网联车辆,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创新应用活动包括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商业运营等。

  对于深耕德清的车联网企业而言,这部法规的到来恰逢其时。

  “作为深耕无人驾驶环卫领域的科技公司,我们在测试和商业化运营过程中,最迫切的需求就是清晰的合规指引和稳定的法律预期。”云创智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对产业促进、道路测试应用、数据安全监管等关键环节作出制度安排,为企业进一步扩大测试运营规模、加快商业化落地扫除了不少顾虑。

  企业反馈的背后,是《条例》务实的制度设计。据了解,《条例》在第四章“安全管理”中,对智能网联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企业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开展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立法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莫干山高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高新区将继续坚持实践探索与立法保障双轨并行,以高质量地方立法破除障碍、引领方向,持续深化“地理信息+车联网”融合发展路径。